各有关学院(中心):
河北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申请和备案的通知》 (冀科区函[2021]41号)
(https://kjt.hebei.gov.cn/www/xwzx15/tzgg35/sttz15/249835/index.html),现进行转发。此次申请与办理需通过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tpy.hebkjt.cn:8443或通过省科技厅网站主页的“科技管理-科技服务-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登录)在网上进行,完成备案以及三方协议扫描电子版上传工作,具体操作请参阅《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
请有申报意愿的老师将三方协议(附件3)一式六份纸质版以及扫描后电子版交至学院,学院于11月19日下午6点之前交至科技处主楼1118,注意:纸质版均需被服务单位、派出单位盖章。
联系人:孟庆刚 5015607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