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 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河北大学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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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3月29日 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3-29 16:32:38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一、评价范围

      绩效评价范围包括:2018年度省级财政预算中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中软科学研究及科普专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

二、评价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由本单位负责将其作为一个整体予以评价,撰写专向绩效评价报告。各单位要按照所管理的项目情况(见附件1),安排项目负责人填写《预算安排的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18年度)》(见附件2)。各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指标和评价标准,对政策和项目资金指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自评,对未完成目标的,要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撰写《XX专项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填写《绩效自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三、评价流程

      1.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预算安排的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18年度)》(见附件2)。

      2. 各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填写《绩效自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请项目负责人48号中午12点前将附件234填写完毕,准备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由科研科长统一交到科技处。

  联系人:宋小妹 5079483 meggie_0109@126.com

                                    科学技术处

201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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