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范围
绩效评价范围包括:2018年度省级财政预算中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中软科学研究及科普专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
二、评价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由本单位负责将其作为一个整体予以评价,撰写专向绩效评价报告。各单位要按照所管理的项目情况(见附件1),安排项目负责人填写《预算安排的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18年度)》(见附件2)。各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指标和评价标准,对政策和项目资金指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自评,对未完成目标的,要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撰写《XX专项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填写《绩效自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三、评价流程
1.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预算安排的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18年度)》(见附件2)。
2. 各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填写《绩效自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请项目负责人4月8号中午12点前将附件2、3、4填写完毕,准备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由科研科长统一交到科技处。
联系人:宋小妹 5079483 meggie_0109@126.com
科学技术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