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 关于2019年度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河北大学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科技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2月20日 关于2019年度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2-22 08:31:28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根据《保定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保定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中的自主创新科研成果;产学研联合创新成果;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完成重要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创新,显著提升我市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
 
 二、推荐条件及有关规定
 
  1、推荐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要求符合《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2、推荐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限于2019年2月12日前完成的课题,项目整体技术应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截止2019年2月12日前)。
 
   3、推荐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不得使用已经获得过保定市科学技术奖励的技术材料,同一技术材料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报奖项目。已申报其它市级社会力量设奖的和已在外省、市申报各类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推荐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4、推荐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疗卫生项目须获得科学技术成果证书,且“核心期刊论文”必须达到3篇以上,本年度我校无医疗卫生项目指标。
 
    5、各级科技计划课题(项目)尚未正式结题验收的,不得以其全部或部分成果推荐申报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6、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并正在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7、包含涉密内容的项目不得申报和推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
 
    8、项目负责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保证推荐质量。对于在市科技局组织的形式审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将严格按照《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处罚规定执行。
 
三、推荐办法和有关要求
 
(一)推荐办法
 
    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采用计算机网络评审系统即“保定市科技奖励项目推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推荐。为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奖励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医疗卫生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方式,本年度我校无医疗卫生项目指标,请项目负责人注意。
 
(二)推荐程序
 
  1、申报人登录推荐系统(网址:http://121.18.64.238:81/xmsb/login/login.aspx),下载相关文件和《2019年度保定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
 
    2、申报人“推荐号和校验码”请联系科技处索取,每一对推荐号和校验码对应一个推荐项目(人)。
 
    3、申报人进入推荐系统,在“用户类型”栏目选择“完成单位/完成人”,利用推荐单位提供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申报网站,利用“上传”功能将网络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有关推荐单位。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
 
  推荐书是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有关单位要认真阅读《推荐工作手册》,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的有关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1、申报人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先期形式审查,有合作单位的在书面推荐书相应位置加盖合作单位单位公章。
 
  2、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材料中构成评奖主体的成果完成人顺序,必须与项目验收、结题、评价的原始材料完成人顺序一致。
 
    3、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材料的书面材料(含附件)由电子版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的附件材料应是扫描前的原件(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书面推荐材料不需另加封面,左侧线绳竖装,纸型为A4,字型不小于5号字。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计算机评审系统自行提交。
 
  4、推荐书原件材料要求编写页码,在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推荐材料和附件页码连续编写。
 
    5、报奖材料复印件一律不退,报奖材料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于奖励评审工作完成后统一领回。   
 
(二)申报公示
 
  1、推荐2019年度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实行申报单位内部公示制度。请项目申报人按照以下格式提供公示材料,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全部完成人及排序、前三位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和工作量、关键技术与创新点、论文专著专利知识产权等情况。(由科研科长汇总后发到13785210775@163.com)
 
  2、未参加公示项目科技局不受理。
 
 五、时间节点
 
          账号发放截止时间:2019年2月 28日(由本单位科研科长统一领取)
 
          公示内容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8日12时(提交后发放账号)
 
          推荐意见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6日12时
 
          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0日24时
 
         推荐书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3月11日16时  
  
 
           联系人:秦新英       联系电话:5079483
  
 
 
科学技术处  
 
2019年2月20日

回顶部

Copyright© 河北大学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电话:0312-5015607  传真:0312-5079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