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Ⅱ)”第二批入选者资助期已经结束,根据《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育厅将对我校入选者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Ⅱ)”第二批入选者(附件1)。
二、验收方式及时间安排
1.验收方式:采取会议答辩方式。由项目组自行组织。验收专家组由5-7位学风严谨、学识深厚的知名专家组成。
2.验收时间:验收工作应于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
三、验收内容
以获资助后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关键科技问题及预期成果为依据,主要从目标的完成情况,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提升情况,对社会、经济、科技和学科发展的贡献,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等方面对其研究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四、验收材料要求
1.验收前,入选者需准备汇报PPT并填写《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附件2)和《经费决算表》(附件3),向所在高校提出验收申请。
2.验收会按照入选者汇报、专家提问和专家组评议3 个步骤进行。验收专家根据汇报情况填写《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验收评议表》(附件4),根据专家组各位专家所打的分数算出入选者的平均分,并确定等级。
3.验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表》(附件5),并将验收材料(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验收评议表、任务书、立项批文及成果(如成果为论文,需复印封皮、封底、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一份交至我校科技处,一份报送至教育厅科技处,将附件2和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157563285@qq.com
联系人:秦新英 张艳芬;
电 话:5079483;
科学技术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