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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9-05 09:30:50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有关学院并资助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填报2018年度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要求,请各资助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现将计划书有关填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说明
      1、请仔细阅读《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根据基金委批准的预算额度(直接费用)填报经费预算表(在线填写)。
      2、请在计划书填报页面下载最新的“预算说明书”模板,务必保留“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签字盖章样式。
      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对于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还需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
      经费预算尽量按申请书的预算填报,有较大变动的需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理由。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的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
      “劳务费”计算应按每人每月*工作月份*人数计算,其中工作月份及人数应与人员表中情况一致;“专家咨询费”计算应按国家标准,按人次及咨询天数计算; 原则上不填“其他支出”,如确实需要,应明确具体支出事由,不可解释为“不可预见的、不确定的支出”;
      3、正文部分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及基金委邮件要求填写。
      4、有合作研究单位且需外拨研究经费的项目,需签定合作研究协议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纸质版随计划书一并提交学校备案。
      5、按照要求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二、填报及提交步骤
      1、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经学校审核符合要求的提交基金委,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请随时关注国家基金信息管理系统。
      2、基金委审核计划书电子版,不符合要求会被退回,请随时关注国家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并注意查收退回通知邮件
      3、计划书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或“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时,可打印纸质版(要求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务必保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4、纸质版计划书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院系科研科长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三、时间要求
      1、计划书在线填报时间截止到9月10日。
      2、各学院纸质计划书提交时间截止到9月18日。

联系人:秦向东 5079483 13931228277
河北大学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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