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医有关学院:
按照河北省科技厅有关通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40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名额
本次推荐任务包括以下四类: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总体要求及申报条件请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或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ttc.net.cn)查看《通知》。
根据科技部要求,2017年我省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5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参与国家遴选。
二、基本条件和全省推荐指标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3.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根据科技部要求,2017年河北省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5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参与国家遴选。
三、有关申报要求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
3.各归口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后,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确保人选质量。各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当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广泛挖掘优秀人选,切实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4.各学院和申请人需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所在单位和归口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务必对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严格审核。所在单位应出具推荐报告(内容需包括推荐对象的产生程序、内部公示情况和有关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6.申报材料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填写。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内容后,生成并打印非正式版推荐表(带水印),与附件证明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背脊注明:河北省+申报推进计划类别+人选姓名或单位名称)。
7.请准备及所在单位推荐报告一式1份,同时填写《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申报情况一览表》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1-4,使用A3纸打印,加盖归口单位公章)一式1份,由各归口单位统一报送。
四、申报时间
以学院为单位,请科研科长于1月10日前将本学院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经学院院长签字及盖公章后,报送科学技术处。
经学校评审后确定正式推荐人选,推荐人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认真填写,1月19日前并按要求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5份,由科研科长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学校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对象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推荐对象后,将另行通知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填报正式申报资料。
联系人:秦向东 5079483 13931228277
附件:河北大学申报2018年科技部创新领军人才推进计划申请人基本信息一览表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