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始,请有意申报者查看《2018年申报指南》,按照规定时间网络提交申请书,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带“河北省科技厅”水印后,打印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含附件),有本单位科研科长统一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书打印PDF和PDF中镶嵌的WORD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全体成员签字,单位名称只能为:河北大学(不允许写二级学院或附属医院),有非河北大学成员的项目必须提前提交并由单位科研科长发QQ告知科技处,科技处审核后非河北大学单位还必须在合作单位处盖合作单位公章。
2.申报面上、青年、高端钢铁冶金钢铁联合研究基金项目应在申请书后附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中文核心期刊封面、目录(用下划线标出所发表的论文名称和申请人)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不要提交论文全文);或附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正文首页和具有检索资质机构开具的国际三大索引收录检索证明复印件;或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上述三种条件满足其一即可,请勿多重提交附件。申请书及证明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简装,附件页数不得超过12页。上述材料将作为初步审查的依据。
3.申报优秀青年、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重点项目的应在申请书后附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及被SCI、EI收录的检索证明)、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奖励证书、所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批准通知书或合同书。上述证明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单独简装成册,总页数不得超过100页。材料封面须依次标明申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依托单位、承担单位、申请人。材料首页为目录页。材料附件与申请书同时上报。材料附件将作为初步审查和会议评审的依据。
4.申报青年、优秀青年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须在申请书最后一页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受理与咨询电话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0311-85818225
科学技术处 0312-5079483
三、受理申报时间、地点
网络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22点
纸本受理时间:2017年7月16日 14:30-18:00
科学技术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