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集中清理逾期未验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将对2010年至2016年底省级科技计划(指令计划)所有未验收、申请验收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验收的项目进行清理。请各承担单位对照《逾期未验收项目清单》,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具体要求如下:
1.对照《逾期未验收项目清单》(附件1)中的项目,按要求填写《逾期未验收项目处理意见表》(附件2),提交到本单位科研科长汇总,院长签字盖章后纸质版由科研科长统一交至科技处主楼1118室,电子版发送到hbukjc@163.com。
2.凡被撤销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清缴项目经费,追查经费使用情况。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于2017年5月20日中午前,在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平台提交验收申请,并与6月5日前在系统内提交验收证书,完成验收。
附件1、逾期未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2、逾期未验收项目处理意见表
科学技术处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