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科技处、社科处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由社科处党支部书记顾岩峰主持。
会上,顾岩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基本内容。《组织工作条例》对“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领导和保障”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按照要求,创新思路和方法,积极开展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科技处、社科处党支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围绕如何落实《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们提出了要求,要进一步推动党建与科研业务的有机融合,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加强业务工作学习,提高服务师生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