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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9月24日 关于2020年度自然科学类职称申报相关科研成果审核日程安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9-24 13:12:38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理工医各有关学院(中心):

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科技处科研成果复审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1、申报人打印归属于本专业的成果摘录表并按顺序提供相对应的佐证材料;

2、申报人登陆河北大学自然科学管理系统(http://kj.hbu.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按申报时间要求选择成果范围进行检索,勾选检索出的成果打印“科研详情”数据表。(职称评审所用成果必须在系统内“学校审核通过”,才可使用)

二、审核程序及要求:

1、材料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本次科研成果审核申请高级、中级职称人员同步进行。各专业(系列)职称考核推荐小组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科技处负责复审;科研系列由各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初审,科技处负责复审。

2、报送科技处审核的科研成果须按照我校河北大学关于2020年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及附件要求执行。请各评审小组对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格与否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确保与“自然科学管理系统”内上传数据一致。所有材料要对成果标注等级、名次、是否结题等主要信息,科研科长(或者评审小组审核人)签名并在复印件上盖单位公章。同时须上报本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统计表(统计表签字盖章)。

3、根据人事处要求,无初审意见的材料科技处不予复审。

4科技处依托“自然科学管理系统”对教师提供的“科研详情”数据表进行复审,并在“科研详情”数据表上签字盖章进行确认,不再对原始材料上进行审核。

5、非河北大学第一承担单位的项目,项目的批件、申请书或任务书、验收等材料需第一承担单位主管科研管理部门认定后,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科研管理部门红章)。
       6
、论文的第一及通讯作者同为我校职工的,申报人需填写《职称申报知情书》,由第一及所有通讯作者签字确认,并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一式两份随材料报送,凡发现有已使用论文,按人事处相关规定处理。

三、复审材料报送时间

924日下午14点半—25日下午16。学院材料由科研科长统一报送,其它系列由各系列小组统一报送。

四、科技处工作人员对口服务学院
孟庆刚: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络安全级计算机学院和基础医学院;

李晓光: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计算机教学部;

付念:生命科学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和中医学院;

徐晓雪:质量技术监督学院、药学院和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贾宝光: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和生技中心:

秦新英:网络中心、博物馆、工商学院、行政人员等

备注:检索论文按照中科院论文分区表认定,请登陆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在线平台(http://www.fenqubiao.com/),按照论文发表年份进行查询,生产pdf文件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中。

附件:12020年度《职称申报知情书》

           2XX学院2020年职称评审人员统计表

 

                科学技术处
                2020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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