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医各学院并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3号)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5号)要求,以及河北省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10个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冀科资函〔2019〕6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
请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将项目申报书进行网上填报。国家科技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项目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8:00至8月3日18:0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2.组织推荐
按照科技部要求,河北省科技厅为项目推荐单位。由于省厅要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拟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表(qinxd8277@163.com/QQ),经学校审核后办理系统开户等申报事宜,申报老师须尽早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并为学校与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联系沟通工作预留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在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书时,“地方财政资金”一栏如填写有关资金额度,须事先确保省内有关行政部门同意配套支持。
3.材料报送
经省科技厅同意推荐的项目,于8月9日18:00前,申报人提交预申报书(纸质,一式4份)到主楼1118室(5079483),项目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二、业务咨询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如下:
1.“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0、68104408;
2.“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0、68104408。
3.“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57。
4.“光电子与微电子器件及集成”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0。
5.“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68104487;
6.“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7.“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2;
8.“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
9.“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2、68207731;
10.“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8208、68207769。
3、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人员申请开户基本信息表
科学技术处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