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项目管理和验收相关规定,为方便教师的职称评定和后续项目申请,现对我校承担的省科技厅项目(不含省基金)集中受理验收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研究周期截止到2019年12月前的,达到验收条件的所有科技厅项目(附件1、2)。
2、特别提示:所有项目的延期手续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办理,研究周期结束均不能补办。
二、验收流程
科技厅项目请按照相关要求在“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内申请验收工作,具体流程可参考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成果管理-河北省科技厅、基金委项目验收流程”。
三、时间节点
1、正常验收的项目,请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前的3个月内,在系统内提交验收申请(同时上传相关验收材料)。
2、请妥善安排函审或验收会议的时间,在项目执行期内,在系统内提交验收证书,最迟为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3、拖期项目请于2019年11月之前提交验收申请,12月之前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验收证书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带纸质材料和用印申请办理盖章手续。
以上验收材料厚本一式两份(科技厅厅留一本,科技处存档一本)、单本验收证书1-2本(个人留存)。
四、其他要求
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填写验收申请表,撰写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办理经费决算表,并准备成果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1. 验收申请表:
专家要求:(1)具有高级职称,至少3位正高
(2)不能来自河大(包括附属医院、工商学院)与项目合作单位
(3)每个单位最多请1位
(4)除自筹项目外,5位专家中必须有1名会计,要求目前从事会计工作,并具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职称。
2. 经费决算表:
经费决算表要严格按照预算列支,只有材料费、版面费和测试费可以超支。若有其他费用超支,请自行到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
经费决算审核手续和退款手续,皆须在2019年6月17-19日到财务处李丁老师处办理(请携带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页、报账时的经费编号、收支明细。在经费决算表上统计出各项花费,保留两位小数)。
审核无误后,打印一式三份,由李丁老师签字。再在“验收申请表”里填写经费部分。
成果附件:
包括论文和专利、专著。SCI论文须附检索报告(必须有“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公章),中文论文须附期刊封面和目录。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宋小妹 电话:5079483 邮箱:meggie_0109@126.com
科学技术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