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科研管理系统的作用,全面掌握学术活动情况,我处决定在科研管理系统上对学术交流活动等进行管理。具体流程如下:
步骤1:申请
首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系统录入,科技处对相关学术活动进行审核。(根据所要办理的具体事项,由科研科长在“自然科学管理系统---成果管理---主办会议/学术论坛”里按照系统要求录入信息。)
步骤2:填写“审批备案表”
科技处审核后,填写“审批备案表”(见附件或者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二份,按照备案表的内容要求逐一审批,由宣传部最终批准。
若同时举办多场学术活动,可以单列一张活动详情,不必多次在系统及备案表上填写。
按照宣传部要求,需提前十五天进行备案审批。请遵照上述规定执行,本通知4月8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审批备案表(国内)
附件2:审批备案表(涉外)
科学技术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