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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月17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Ⅲ)第二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1-17 16:45:01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升高校创新能力,经研究,省教育厅今年启动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Ⅲ)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额度

申报范围限于省属普通本科学校,重点支持我省“双一流”建设。第二批拟资助50名。自然科学类每人资助20万元,资助经费分三年拨付。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开拓务实;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3.研究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对本学科某些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及时掌握科技发展信息,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并能够准确把握其发展方向。

4.近5年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个条件: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指令性科研项目或主持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其中国家级奖项本人为前七名;省部级一等奖本人为前三名、二等奖为前两名。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审定品种)一项或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权)两项。

4)自然科学领域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在本学科领域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三、申报名额

采取限项申报,河北大学自然科学申报名额共3项。

四、其它事项

1.其他管理事项按照《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2.学校将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学校评审推荐人选名单并公示。

3. 申报人2019年2月23日上午11时前将《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Ⅲ)申请书》一式7份(A4纸打印)报送至科技处1118室。由学校组织评审,通过评审公示取得申报资格的老师请于2月2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正式版(一式7份)报送科技处(主楼1118室),将项目申请书的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78521077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装订,不超过50个页码。

4.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以及同时申报2019年度青年拔尖项目、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大攻关项目的申请人不再申报本计划。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2018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验收)

     联系电话;5079483。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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