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 关于做好河北大学承担的科技厅高新技术领域项目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河北大学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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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月29日 关于做好河北大学承担的科技厅高新技术领域项目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1-29 14:49:39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广大科技工作人员投身科研的积极性,降低科研项目资金管理风险,按照全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统一部署,现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决定对我校承担的逾期未验收项目及到期未验收项目开展集中清理, 本次集中清理按项目截止日期共分为两类进行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截止时间在2018年8月底前的项目(逾期未验收项目)
1、对于无法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验收或拒不验收的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须填写《项目处理结果一览表》(附件2),并提供项目实施成效及未验收原因,其中专项资金50万元及以上的须出具审计报告,专项资金50万元以下的由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经费决算表(附件3)(加盖河北大学公章),逾期或到期未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项目处理结果一览表》由院长或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有科研科长报送科技处。
2、对于项目负责人失联无法实施的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学院认真核实,调查具体原因,以书面形式报科技处。
3、对于到2019年2月底前无法完成验收或拒不验收的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将一并予以撤销。

(二)项目截止时间在2018年9月-12月的项目(到期未验收项目)
    各学院按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间要求提交验收申请,如期完成验收。

(三)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请基层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科技处1118室。
联 系 人:张艳芬
联系电话:5079483
 
附件:1. 逾期、到期未验收项目清单
2. 项目处理结果一览表
3. 经费决算表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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