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的要求,现对我校承担的逾期未验收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并对到期未验收项目进行督促,具体要求如下:
一、逾期未验收项目包括历年来列入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财政资金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按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全部纳入验收范围。
二、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准备验收相关材料,关于验收有关程序和资料模板可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专区下载。
三、对于未完成既定任务目标、验收不通过、拒不验收项目,将做项目撤销处理,学院提供项目实施情况,已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须出具资金使用审计报告,结余资金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处理,项目负责人将被记录不良信用,而且项目负责人本人及其项目组研究人员以后不能申请任何科技厅项目。
四、对于项目负责人失联无法实施特殊情况的,由学院出具情况说明报科技处。
五、各学院请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相关清理工作。工作进展报告和及项目处理结果(附件2)由院长或主管院长签字学院公章,科研科长统一报送。
六、材料报送
请学院按照上述要求于2019年2月2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科技处1118室。
联 系 人:张艳芬
联系电话:5079483
附件:1. 逾期未验收项目清单
2. 项目处理结果一览表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