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修订)》,本次绩效支出为绩效总额的40%。本次绩效支出发放范围为2015、2016年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项目负责人按照研发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绩效发放课题组成员个人明细,填写《河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经费绩效发放申请表》,经课题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报学院审核。
2、2019年4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审批后的《河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经费绩效发放申请表》提交至科技处审核备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档)。
3、《河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经费绩效发放申请表》经科技处审批后,项目负责人在财务系统个人收入申报模块填写校内人员绩效发放,携带审批后的申请表及发放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河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经费绩效发放申请表》可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处下载。
科学技术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