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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3月26日 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9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3-26 09:49:34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理工医各有关学院:
     按照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有关霍英东2019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申报通知要求,我校自然科学申请“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有1个指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基金会2019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2019年(第十七届)设立:
       1. 青年教师基金95项,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80,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学科设置和名额分配见附件2)。
       2. 西部高校青年教师基金15项。资助额度同青年教师基金。资助对象为在西部高校工作的青年教师,不单独组织申报,由理事会暨顾问委员会依据同行专家评审结果在申报项目中遴选,要求研究者具有发展潜力,课题与西部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3. 青年教师奖100名。其一等奖5名(自然科学类3名,人文社会科学类2名),奖金为人民币50,000元;二等奖15名(自然科学类10名,人文社会科学类5名),奖金为人民币30,000元;三等奖80名(自然科学类50名,人文社会科学类30名),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担任教学、科研任务的青年教师,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2. 申请人年龄限制:35周岁(含)以下,即1983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 申请人原则上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含省杰青)及以上级别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成果奖励(三等奖要求主持、二等奖前2人、一等奖前三人);或公开发表JCR分区二区以上学术论文3篇(第一作者)。
      4.申请人前期成果积累与拟开展研究方向需属于项目申报指南中的学科设置范围。
三、申报和推荐时间
      校内申报日期2019年4月12日截止,申报材料由本学院科研科长汇总后统一报科技处。
      4月19日前校学术委员会评选出推荐人选并报校党委会议审定。4月26日前推荐人完成网上申报工作,4月28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推荐者亲笔签字、保留校学术委员会、学校及党委审核意见具体文字内容)报送科技处。
四、校内评审提交材料
       1.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9年版)》(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十份,与“表三、工作成绩”一一对应的证明材料一份(项目立项通知书、科技成果奖励证书、授权专利证书、代表性论文复印件及分区证明)。
       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认真撰写推荐意见,本校教授在打印出的申请书中亲笔签名(只需一份原件),外校教授可通过电子邮件(截屏打印)确认。
       鉴于申报程序中时间安排的考虑,请申请人先行按照通知附件中2017年度青年教师基金申请书格式填报作为校内评审依据。
       2.拟申报申请书第十一项:“申请者所在高校校长审核意见”需由所在学院对是否同意由霍英东教育基金资助该项目给出明确答复,对申请人填报内容真实性给出具体意见。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份原件,其它申请书可复印);
       3. 拟申报申请书第十二项:“申请者所在高校档未评价意见”需由所在学院党委对申请人政治表现、立人树德、教书育人及为人师表进行考核并填写意见。所在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一份原件,其它申请书可复印);
       4. 申请2019年霍英东基金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个人成果一览表一式十五份(A3纸幅,,含电子文档)。
       联系人: 秦向东 5079483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9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学科设置和名额分配方案
3.2017年度青年教师基金申请书(执行文件上传,找科研科长出索取)
4.申请2019年霍英东基金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个人成果一览表

                                         科学技术处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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