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并项目主持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财政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的相关规定:我校已于2018年7月9日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预通知(项目列表见通知附件)”,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部署,大部分项目主持人已按通知要求对剩余经费使用进行了合理规划。
10月1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再次就上述项目发布了“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91号)”,现再次予以转发,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两个通知的有关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严格执行。
联系人:秦向东 5079483
孙 英 5015607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