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保定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部署,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优秀科技人才队伍,为保定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现就保定市自然科学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科设立原则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结合保定学科发展实际评选相关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对未涉及的个别新兴学科及边缘学科,参照国家现行权威学术机构确认的学科分类执行。
二、推荐范围
凡从事自然科学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品德优良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三、推荐原则
保定市自然科学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培养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人才成长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推荐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投身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并在业务工作中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取得显著学术成就,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学术声望,并得到社会和同行的广泛认可;
2.自2013年以来,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2个以上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市级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专著的主要作者或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学术论文(3篇以上)的主要作者;
3.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组织和带领科技人员实施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完成市级以上重要科技攻关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显著经济效益。
以上所称“主要完成人”指国家级奖项完成者的前3人;省(部)级奖项完成者的前2人;市级奖项完成者的首位人员。“主要作者”指论文或专著首署作者。计算受奖项目时,重复受奖项目只计算最高奖项。
五、推荐评审程序
1.根据条件,由所在学院负责推荐。
2.推荐单位将《保定市自然科学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表》和相关学术成果证书复印件一份,统一报送河北大学科协,每一学科原则可推荐2—3名候选人。
3.由校科协组织专家评审组,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
六、推荐评审时间及要求
时间截止到11月7号,希望各学院要认真做好保定市自然科学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的组织推荐工作。申报材料有各学院科研科长收齐后统一交至科技处1118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附佐证材料),电子版发到157563285@qq.com
附件1:保定市自然科学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表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河北大学科协
2018年10月30日